安全色
GB 2893—2001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—09—15批準 2002—06—01實施
前言
本標準的第4章為強制性的,其余為推薦性的。
本標準非等效采用ISO 3864—1984《安全色與安全標志》,安全色內(nèi)容與國際標準一致。
本標準代替GB 2893—1982《安全色》和GB 6527.2—1986《安全色使用導則》,比原標準內(nèi)容增加了亮度因數(shù)的要求;逆反射材料和熒光材料色度的技術(shù)指標要求,同時又規(guī)
定了測試方法;增加了藍白、紅白、綠白三種間隔條紋?!栋踩褂脤t》作為本標準的附錄。
本標準的附錄A是標準的附錄。
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,同時代替GB 2893—1982和GB 6527.2—1986。
本標準由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局提出并歸口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北京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李淑賢、劉誠樸、張朝瑜。
1 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傳遞安全信息的顏色、安全色的使用方法和測試方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工業(yè)企業(yè)、交通運輸、建筑、消防、倉庫、醫(yī)院及劇場等公共場所使用的信號和標志的表面色。
本標準不適用于燈光信號、航海、內(nèi)河航運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顏色。
2 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(gòu)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
版本的可能性。
GB 2894—1996 安全標志
GB/T 3978—1994 標準照明體及照明觀測條件
GB/T 3979—1997 物體色的測量方法
GB 5768一1999 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
GB/T 8416—1987 視覺信號表面色
GB 13495—1992 消防安全標志
TJ 34—1979 工業(yè)企業(yè)照明時間標準
3 定義
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。
3.1 安全色 safety colours
傳遞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,包括紅、藍、黃、綠四種顏色。
3.2 對比色 contrast colours
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襯色,包括黑、白兩種顏色。
3.3 色域 colour gamut
在色度學中,色品圖上的一塊面積或空間內(nèi)的一個體積。這部分色品圖或色空間,通常包括所有可由特殊選擇配色參量而復現(xiàn)的色。
3.4 亮度因數(shù) luminance factor
在相同照明和觀測條件下,試樣表面的亮度與標準漫反射白板的亮度之比。
3.5 逆反射 retroreflection
反射光線從靠近入射光線的反方向返回的反射。當入射光線的方向在較大范圍內(nèi)變化時,仍能保持這種性質(zhì)。
3.6 光強度系數(shù) coefficient of luminous intensity
逆反射在觀測方向的光強度/除以投向逆反射體且落在垂直于入射方向的平面的光照度E⊥之商,即
(1)
式中:R——光強度系數(shù),cd.lx-1;
I——光強度,cd;
E⊥——垂直方向照度,lx。
3.7 逆反射系數(shù) coefficient of retroreflection
逆反射面的逆反射光強系數(shù)R除以它的面積A之商,即
(2)
其中: (3)
式中:E⊥——垂直方向的照度值,lx;
R′——逆反射系數(shù),cd.1x-1·m-2;
A——試樣被測面積,m2;
D——照明光源至接受方向的距離,m。
4 顏色表征
4.1 安全色
4.1.1 紅色
表示禁止、停止、危險以及消防設備的意思。凡是禁止、停止、消防和有危險的器件或環(huán)境均應涂以紅色的標記作為警示的信號。
4.1.2 藍色
表示指令,要求人們必須遵守的規(guī)定。
4.1.3 黃色
表示提醒人們注意。凡是警告人們注意的器件、設備及環(huán)境都應以黃色表示。
4.1.4 綠色
表示給人們提供允許、安全的信息。
4.2 對比色
安全色與對比色同時使用時,應按表1規(guī)定搭配使用。
4.2.1 黑色
黑色用于安全標志的文字、圖形符號和警告標志的幾何邊框。
4.2.2 白色
白色作為安全標志紅、藍、綠的背景色,也可用于安全標志的文字和圖形符號。
4.3 安全色與對比色的相間條紋
4.3.1 紅色與白色相間條紋
表示禁止人們進入危險的環(huán)境。
4.3.2 黃色與黑色相間條紋
表示提示人們特別注意的意思。
4.3.3 藍色與白色相間條紋
表示必須遵守規(guī)定的信息。
4.3.4 綠色與白色相間的條紋
與提示標志牌同時使用,更為醒目的提示人們。
5 技術(shù)要求
用各種材料制作的標志面應符合以下色度和光度性能要求。
5.1 色度性能
標志面的文字、符號、邊框及襯底等各種色度均應符合GB/T 8416對材料顏色范圍的規(guī)定,普通材料、逆反射光材料和熒光材料的各種顏色的坐標及亮度因數(shù)分別見表2、表3和表4,其對應的色品圖見圖1和圖2。當安全色的各種色度各角點坐標值偏離色品圖所規(guī)定的范圍,則該顏色不宜作為安全色和對比色使用。
圖1 普通材料安全色與對比色的顏色范圍圖
圖2 逆反射材料與熒光材料安全色顏色范圍圖
5.2 光度性能
標志面的逆反射材料的逆反射系數(shù)應達到表5規(guī)定的要求。使用中的逆反射系數(shù)最低不能低于表中規(guī)定數(shù)值的70%。
6 測量方法
安全色和對比色的色度測量方法見6.1,光度性能測量方法見6.2。
6.1 色度性能
按GB/T 3979中規(guī)定的方法測出試樣的各角點坐標。
6.2 光度性能
6.2.1 測量裝置
測量原理如圖3所示。
圖3 逆反射系數(shù)的測量原理
采用GB/T 3978—1994規(guī)定的標準A光源,光探測器應符合V(λ)的要求。光探測器安裝在光源上方并與光源處于同一平面內(nèi)。
試樣參考中心對光源孔徑張角及對光探測器孔徑張角應分別不大于12′。試樣整個受照區(qū)域內(nèi)的垂直照度不均勻性小于5%,試樣參考軸相對于光源軸的入射角(β)應能在0′~40′范圍內(nèi)變化。觀測軸相對于照明軸之間的觀測角(α)應能在0.2′~2′范圍內(nèi)改變。
6.2.2 測量過程
1)將光探測器置于試樣參考中心上正對著光源,測得試樣面上的垂直照度E⊥;
2)再將上述光探測器置于圖3的位置上,移動光探測器使其觀測角為α,轉(zhuǎn)動試樣使入射角等于β,測出α和β角上試樣的照度E;
3)測得試樣參考中心平面與光探測器孔徑面間的距離d和被測試樣的面積A;
4)最后將上述E⊥、E、d和/A分別代人式(2)中,計算出不同觀測角和入射角條件下的逆反射系數(shù)R′。
附 錄 A
(標準的附錄)
安全色的使用導則
A1 安全色
A1.1 紅色
各種禁止標志(參照GB 2894中4.1.4表1中圖形標志);交通禁令標志(參照GB 5768);消防設備標志(參照GB 13495);機械的停止按鈕、剎車及停車裝置的操縱手柄;機器轉(zhuǎn)動部件的裸露部分,如飛輪、齒輪、皮帶輪等輪輻部分;指示器上各種表頭的極限位置的刻度;各種危險信號旗等。
A1.2 黃色
各種警告標志(參照GB 2894中4.2.4表2圖形標志);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(參照GB 5768);警戒標記,如危險機器和坑池周圍的警戒線等;各種飛輪、皮帶輪及防護罩的內(nèi)壁;警告信號旗等。
A1.3 藍色
各種指令標志(參照GB 2894中4.3.4表3圖形標志);交通指示車輛和行人行駛方向的各種標線等標志(參照GB 5768公路標線圖)。
A1.4 綠色
各種提示標志(參照GB 2894中4.4.4表4圖形標志);車間廠房內(nèi)的安全通道、行人和車輛的通行標志、急救站和救護站等;消防疏散通道和其他安全防護設備標志;機器啟動按鈕及安全信號旗等。
A2 安全色與對比色相間條紋
A2.1 紅色與白色相間條紋
公路、交通等方面所使用防護欄桿及隔離墩表示禁止跨越;固定禁止標志的標志桿下面的色帶(如圖A5)等。
A2.2 黃色與黑色相間條紋
各種機械在工作或移動時容易碰撞的部位,如移動式起重機的外伸腿、起重機的吊鉤滑輪側(cè)板、起重臂的頂端、四輪配重;平頂拖車的排障器及側(cè)面欄桿;門式起重和門架下端;剪板機的壓緊裝置;沖床的劃塊等有暫時或永久性危險的地方或設置。
要求兩種顏色間的寬度應相等,一般為100mm(圖A1),但可根據(jù)機器大小和安全標志的位置的不同,可采用不同的寬度,在較小的面積上其寬度要適當?shù)目s小,每種顏色不能少于兩條,斜度與基準面成45°,如圖A1所示。在設備上其傾斜方向應以設備的中心線為軸線對稱方向,如圖A2所示。有兩個相對運動的剪切或擠壓棱邊上條紋的傾斜方向應相反,如圖A3所示。
圖Al 兩種顏色的寬度示意圖
圖A2 設備中心為軸線對稱方向相間條紋示意圖
圖A3 相對運動棱邊上條紋傾斜方向
固定警告標志的標志桿上的色帶(如圖A5)。
A2.3 藍色與白色相間條紋
交通上的指示性導向標志,如圖A4所示。固定指令標志的標志桿下部的色帶(如圖A5)。
圖A4 指示性導向標志
A2.4 綠色與白色相間條紋
固定提示標志桿上的色帶(如圖5)。
A2.5 相間條紋寬度
安全色與對比色相間的條紋寬度應相等,即各占50%。
圖A5 安全標志桿上的色帶
A3 使用要求
使用安全色的環(huán)境場所,照明光源應接近自然白晝光如D56光源,其照度不應低于TJ 34要求。
A4檢查與維修
凡涂有安全色的部位,最少半年至一年檢查一次,應經(jīng)常保持整潔、明亮,如有變色、褪色等不符合安全色范圍和逆反射系數(shù)低于70%的要求時,需要及時重涂或更換,以保證安全色的正確、醒目,以達到安全的目的。